韓國皮膚科公告價可議價嗎?折扣與外國患者優惠的法律界線

2026 年 10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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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皮膚科的美容性質診療屬於非給付項目,院所依法公告的價格就是收費上限,法院認定醫療機構不能超過公告金額收費。上限以下,期間、項目、對象都設有明確條件的折扣,以及針對外國患者的招攬優惠,是在法規範圍內移動的部分,實際支付金額要靠書面確認公告價、優惠適用條件與是否含加值稅才能定案。外國患者美容醫療加值稅退稅優惠已於2025年12月31日終止,截至2026年8月的報導,重新施行的法案仍在國會審議中。

大家好,我是UH CELL江南院代表院長金淵振。這篇文章要回答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韓國皮膚科的價格是固定的,還是可以談的?」答案要從醫療機構必須遵守的法律界線開始說起。

我習慣把價格拆成上面和下面兩層來說明。上面那一層被法律綁住,院所不能超收。下面那一層,是設有條件的折扣與優惠在移動的空間。把這兩層分開看,問題就不再是「能不能殺價」,而是「我這次拿到的條件,屬於哪一層」。

公告的非給付價格就是收費上限

以美容為目的的皮膚科診療,屬於健保給付範圍以外的非給付診療。韓國《醫療法》第45條規定,醫療機構開設者必須依保健福祉部令,以患者或保護人容易知悉的方式公告非給付診療費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2017年3月的判決(2016나81057)中認定,醫療機構負有公告非給付診療費用的義務,且不得超過公告金額收取診療費。

這項義務不因患者的健保身分而有差別。韓國憲法裁判所在2017헌마103號決定中指出,包含非給付診療費用公告義務在內的醫療人員義務,不因是否適用健保而有所不同。我們江南院同樣是負有這項義務的醫療機構。對海外來的患者而言,公告的價目表同樣是收費的上限。

折扣在設有條件的範圍內移動

低於公告價格的折扣,確實存在被允許的空間。《醫療法》第27條第3項禁止減免或折扣健保部分負擔金、提供金錢物品等以營利為目的招攬患者的行為。韓國大法院曾審理一起案件:某醫療機構在官網廣告中宣稱針對青少年的痘痘杉磨術將折扣五成、為期約五十天。大法院認為,將非給付診療費用也納入該條所指的部分負擔金,屬於過度擴張解釋。

但界線依然存在。韓國保健福祉部表示,非給付折扣率雖無法定基準,但折扣幅度過大,或期間、項目、對象完全沒有限制的無差別折扣,仍有違法之虞。如果您收到折扣通知,確認適用期間、對象條件與適用項目,是判斷自己是否真的能適用的方法。

外國患者適用的例外,以及它的實際意義

根據保健福祉部統計,2025年赴韓就醫的外國患者達201萬人,較前一年增加71.7%。針對這些患者,《醫療法》另有不同規定。第27條第3項但書,將招攬非健保加保人或其扶養者的外國患者行為,排除在招攬禁止範圍之外。短期停留的外國患者套裝行程或便利服務,之所以能比國內患者享有更寬鬆的空間,法律依據就在這裡。

但這項例外規範的是招攬行為本身。第45條「不得超過公告金額收費」的上限依然適用,不因患者是外國人而失效。要確認自己是否因為是外國人而拿到比較貴的報價,最直接的方法,是把公告價目表與收到的報價,依同一項目、同一範圍並列比較。

韓國政府也在檢視外國患者市場的價格狀況。根據《Financial News》2026年3月的報導,保健福祉部已預告修正施行令與施行規則草案,明確法源依據,讓韓國保健產業振興院得以調查並公開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與招攬業者收取的手續費與診療費用現況。若透過仲介預約,如何確認其登記狀況與報價發行主體,我們在代辦與自行預約比較文章中整理過。

加值稅會留在實際支付金額裡

根據保健福祉部的說明,內科、外科等一般醫療服務免徵加值稅,但以美容為目的的醫療行為須課徵加值稅。自2016年4月起,在保健福祉部登記的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接受美容整形、皮膚科療程的外國觀光客,原本可以退還這筆加值稅。這項優惠已於2025年12月31日終止,目前不再適用。

重新施行的討論正在進行中。根據《韓國經濟》2026年7月的報導,趙溪元議員代表發議、將優惠延長至2027年底的修法案,已於7月29日交付國會企劃財政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審查。根據《醫院新聞》2026年8月的報導,李達熙議員於8月13日代表發議另一項修法案,擬將優惠重新適用至2029年底。

在法案通過並正式施行之前,建議不要把退稅算進預算裡。以2025年之前、已扣除退稅金額計算的價格比較,可能已經不符合現在的實際支付金額。以一年為單位安排預算的方法,我們在抗老一年預算的文章中有詳細說明。

固定的部分,與依條件變動的部分

區分 內容 依據 諮詢時該確認的項目
上限 公告的非給付價格 《醫療法》第45條,超收認定判決 同一療程、同一範圍的公告金額
折扣 期間、項目、對象設有條件的非給付折扣 大法院判斷、保健福祉部立場 適用期間、對象條件、適用項目
外國患者招攬優惠 針對非健保加保外國患者的招攬行為允許範圍 《醫療法》第27條第3項但書 優惠條件是否以書面提出
加值稅 美容目的醫療行為須課稅 保健福祉部說明 報價金額是否已含加值稅
退稅 2025年底終止,重新施行法案審議中 國會發議案報導 結帳當下是否已生效

諮詢前可以先確認的問題

  • 這項療程公告的價格是多少,報價是否以相同部位、相同針數或次數計算?
  • 收到的折扣適用到什麼時候,適用對象的條件是什麼?
  • 報價金額是否已含加值稅?
  • 如果以套裝方式付款,每次療程的金額與剩餘次數的處理條件,能否取得書面文件?

我們江南院可以用書面確認的條件

我們江南院位於UH FLAT SIGNATURE江南飯店內,依照個人皮膚診斷結果設計療程。UHC飯店房客可以從三十分鐘高壓氧艙或維他命靜脈點滴中,擇一免費使用;若兩項都想使用,維他命靜脈點滴需加收55,000韓元。詳細條件公開於促銷說明頁面。

江南院配有能以日語、中文、英語溝通的通譯人員。用熟悉的語言確認價格與折扣條件,可以減少書面內容被誤解的可能。術後照護費用是否已包含在報價內,我們在術後照護費用分級說明的文章中整理過。

FAQ

居住在韓國的外國人也適用同樣的例外嗎?

《醫療法》第27條第3項但書的例外,對象是非健保加保人或其扶養者的外國患者,保健福祉部令另外排除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內居留外國人。若是已加入健保的國內居留外國人,適用的基準與國內患者相同。

親友介紹優惠違法嗎?

韓國憲法裁判所曾審理一起案件:醫院在院內張貼海報,宣稱介紹親友就診的既有患者,可獲得價值三十萬韓元、可用於一次非給付診療的商品券。檢方原先以此構成招攬患者行為、作成緩起訴處分,憲法裁判所九名法官一致撤銷該處分。各醫療機構實際提供的優惠條件不盡相同,建議以書面確認為準。

仲介手續費會加在我的療程費用上嗎?

在外國患者招攬的脈絡裡,手續費是指醫療機構支付給招攬業者、作為招攬患者對價的費用。確認報價是以哪個機構名義開立,以及這筆金額與公告價格之間的對應關係,比較起來會更清楚。

療程範圍與相對應的價格條件,可以在諮詢時與公告價目表一併確認。

※皮膚反應與恢復期因人而異,詳細診斷與治療計畫請與專科醫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