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皮膚科診療醫師是否連貫?預約前該確認的三個重點
2026 年 8 月 8 日
- 皮膚護理
您好,我是 UHCELL 診所 江南代表院長金淵振。諮詢時常有患者在確定療程、排好預約之後才問一句:「那今天是哪位醫師幫我做呢?」結論我先說在前面:諮詢時見到的醫師與實際動手施術的醫師是否為同一人,是預約前就該確認清楚的事,而不是等到當天才知道。診斷與施術是否由同一位醫師連貫負責,關係到的不只是療程結果,更是同意範圍與責任歸屬的界線。本篇聚焦於預約前如何辨識「醫師是否連貫」這一個環節;若您想進一步了解同意書本身該檢查哪些簽署與說明細節,我們在〈韓國皮膚科同意書怎麼看?三個判斷關鍵別只看簽名〉一文中另有整理。
為什麼「是不是同一位醫師」會變得模糊
皮膚科與醫美療程市場中,諮詢與施術由不同人分工的情況並不罕見,問題不在於分工本身,而在於患者是否事先知情。根據法律實務對「告知後同意」原則的說明,醫師說明義務的範圍不限於法規條文本身,凡是患者若知情便可能因此拒絕或另作選擇的事項,都應納入告知範圍。換句話說,「諮詢是一位醫師、施術是另一位醫師」這件事本身未必違法,但一旦這項變更沒有事先讓患者知情,問題就開始成立。
同一份法律實務資料也指出,醫療糾紛的爭點正逐漸從「醫療操作是否有過失」轉向「告知是否充分」——後者的舉證相對容易,因為有無同意書、書面紀錄、告知內容的具體程度,都是可查核的客觀事實。也就是說,即使技術上療程完成得很好,只要「事前是否清楚知道誰會動手」這一點沒有被滿足,責任爭議依然可能成立。
這類問題在韓國曾經真實引發社會關注。根據公視新聞網的報導,2016年一名學生在首爾一間整形診所接受手術後大量出血、昏迷後死亡,事後才發現實際執刀者並非合格醫師,也就是俗稱的「代理手術」,當時正是靠監視器畫面才還原真相。人民網韓國頻道的報導也提到,2014年至2019年間,韓國陸續曝光多起護理人員代替醫師執行縫合、施打填充等案例。這一連串事件促成韓國國會通過手術室須裝設監視器的醫療法修正案,並自2023年9月起正式要求全身麻醉手術室須義務安裝監控設備。這項規定雖然只涵蓋全身麻醉手術,但背後的核心疑慮——「事後很難確認實際上是誰動的手」——同樣適用於不需全身麻醉、以門診方式進行的拉提、填充與雷射類療程。
最低限度該確認什麼
把上述爭點轉換成預約前可以直接使用的檢查項目,大致是這三件事:
諮詢的人是不是醫師本人
先確認為您進行諮詢、判讀肌膚狀況的人,是醫師本人,還是諮詢師、個案管理師等非醫師人員。法律實務對告知後同意的討論明確指出,涉及醫學判斷的說明,理論上應由具備專業判斷能力的醫師親自進行,而非僅由行政或諮詢人員代為傳達。
諮詢見到的醫師與施術當天的醫師是否同一人
如果不是同一人,變更是否有在療程前明確告知,而不是施術當天才臨時說明。這一點直接對應前述「事前是否知情」的爭點核心。
診斷與施術是否連續紀錄在同一份病歷中
還是分別由不同團隊斷點式處理。診斷內容(肌膚狀態、施術部位、強度設計)如果沒有連貫傳遞給實際操作者,療程當天執行的內容就可能與諮詢時討論的計畫出現落差。
江南、瑞草 UH CELL 如何落實這個標準
我們江南院與瑞草院兩處,各自由代表院長從診斷到施術全程連貫負責——江南院由我親自看診,瑞草院則由金京洙代表院長負責。金京洙院長畢業於首爾大學醫學院,同時取得韓國與日本兩地醫師執照,這對日本語系患者而言,是可以用自己國家的執照制度直接查核的信任依據。我本人畢業於首爾大學研究所並在首爾大學醫院完成訓練,同時擔任 Allergan(喬雅登、肉毒)faculty,以及黃金微針、美版音波的 Z Key Doctor,並在大韓臨床美容醫學會授課,為大韓美容成形雷射醫學會正式會員。
兩位代表院長各自坐鎮的體制,意義不在於「有知名院長」,而在於患者在諮詢室見到的醫師,施術當天仍然在場。我們會先針對每位患者的肌膚厚度、腫脹傾向與可運用的恢復天數進行診斷,再由同一人接手把診斷結果轉換成施術的強度與部位設計。無論是美版音波、鳳凰電波這類拉提儀器,還是麗珠蘭、皮膚保濕注射、喬雅露黑瓶這類再生療程,或是索夫波、完美電波這類體雕療程,都遵循同一原則:診斷者、設計者、施術者不分裂,昨天諮詢聽到的計畫,才不會與今天實際接受的療程出現落差。
對短期赴韓的患者,這個結構為什麼更重要
江南院常駐日語、中文與英語通譯人員,讓診斷內容與施術計畫可以直接用患者熟悉的語言確認。對安排2至7天短期行程赴首爾的患者而言,諮詢到施術之間如果通譯或負責人頻繁更換,風險會更高——語言隔閡讓患者更難在當下察覺「動手的人和諮詢時談的人不一樣」這件事。江南院與瑞草院兩處皆位於UHC集團旗下的飯店建築內,診斷、施術到恢復設計在同一動線內完成;氧氣艙與維他命點滴為飯店房客提供的免費項目,施術本身則在個人診療室進行。不需要為了恢復計畫而在不同建築間往返奔波,這種安排除了讓負責醫師保持連貫,也讓短期行程的時間安排更容易掌握。
FAQ
諮詢醫師與施術當天醫師不同,一定有問題嗎?
不同本身不必然違法,但依法律實務對告知後同意的說明,凡是患者知情後可能影響其選擇的事項都屬於告知範圍。重點在於這項變更是否在療程前已被清楚告知,而不是施術當天才臨時說明。
簽了同意書,是不是就代表說明義務已經盡到?
不一定。同意書只是說明曾經發生過的其中一項佐證,並不等於免責證明。實務上更看重的是說明由誰進行、內容具體到什麼程度,這比單純有無簽名更關鍵。
只跟諮詢師談過療程內容,這樣算完成說明義務嗎?
一般而言不算。涉及醫學判斷的說明,理論上應由醫師親自進行,而不是僅由諮詢人員代為轉達。若您在乎這一點,建議在預約前直接詢問「當天施術的是不是諮詢當下的那位醫師」。
江南、瑞草 UH CELL 是不是由同一位醫師從諮詢做到施術?
是的,江南院由我本人、瑞草院由金京洙代表院長,各自從診斷連貫負責到施術。診斷時確認的肌膚狀態與恢復餘裕,會直接延續到施術的強度與部位設計。
從海外赴診,會不會因為語言問題漏掉諮詢內容?
江南院常駐日語、中文與英語通譯人員,可以直接用您熟悉的語言確認診斷內容與施術計畫,降低語言隔閡造成的資訊落差。
若您想進一步了解預約前該確認的重點,或江南、瑞草兩院的診療動線,歡迎透過 UHCELL 診所官方網站(uhcell.com)查詢門診資訊。每個人的肌膚狀態與恢復反應皆有差異,建議先透過專業醫師諮詢再決定療程安排。如需電話洽詢,可撥打 +82-2-6941-0375;江南院設有停車空間,詳細停車與交通資訊可於預約時一併確認。
